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英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3321580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扶贫、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党建、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部门预算各相关财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内部审计工作、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记者证的年度审核工作;承担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的有关工作,实施导游人员年度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党建工作。
二、公共服务与文化艺术股
负责人:刘志军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3321786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拟定文化和旅游公共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地方性艺术事业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活动、艺术展演、展览及对外文艺交流活动;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承担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遗承资料的征集、挖掘、研讨、编纂,负责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对外交流和传承,负责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馆所的管理。
三、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
负责人:王国华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3321049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项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产业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东至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产品开发及重要旅游线路的对外宣传推广工作;负责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对国际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
四、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
负责人:刘志军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3321786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检查、监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新闻出版机构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负责拟定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广播影视作品创优评选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电影放映管理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扶持偏远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影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监管印刷企业和印刷经营活动;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核准工作;负责协助“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印刷业协会工作;负责调解版权纠纷、查处版权侵权案件;指导版权登记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涉外版权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五、东至县文化馆
负责人:吴 炜
职位:馆长
联系电话:0566-3271399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三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文艺创作培训、文艺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收集、整理等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
六、图书馆
负责人:徐世庆
职位:馆长
联系电话:0566-7011615
办公地点:尧城路43号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开发智力资源,提供文化娱乐。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群众提供读书、看报、看杂志、借书、信息资料查询、自修自习、少儿阅览、电子阅览、残疾人阅览等多项公益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
七、东至县兰溪影剧院
负责人:闫安娜
职位:副经理
联系电话:0566-7017557
办公地点:尧城路5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接待各地的演出团体、放映科普教育片、接待全县各类会议等工作,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八、电影放映公司
负责人:马宗兵
职位:经理
联系电话:0566-5290286
办公地点:尧城路8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因为工作特殊性,根据活动而定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送电影下乡、送电影进校园等民生工程,放映科普、消防教育片等工作,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九、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黄杰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3321789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和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认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法制宣传、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工作;负责监督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工作,协助互联网+政务工作。
十、市场管理股
负责人:李华胜
职位:执法队副队长
联系电话:0566—7011271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十一、文物保护股
负责人:盛锦朝
职位:文物所所长
联系电话:0566-3321788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组织拟订地方性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和案件查处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文物普查;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研究制定地方性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征集等工作规范,组织开展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街区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文物藏品定级、考古发掘、保护维护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检查督促镇(乡)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查督办重大文物案件办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十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余鑫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3321213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大楼四楼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牵头办理与组织协调涉及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