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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9〕9号)和《中共东至县委、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号),设立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组织东至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推进县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综合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查、抢救、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十)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承担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对广播电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研究拟订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十五)综合管理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负责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遗承资料的征集、挖掘、研讨、编纂,负责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对外交流和传承,负责周氏家风等地方文化馆所的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66-3320803、 33207982.网上办事咨询:0566-3320799
办公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