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
【单位类别】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职责】(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级应急管理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以及地震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时光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大兴区兴政街40号111室
办公电话:010-61298710
传 真:010-69207400
通信地址:大兴区兴政街40号111室
邮政编码: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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