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适用范围: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以外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5号)第八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依法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受理机构: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决定机构: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条件;1.项目属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 项目符合法律法
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3.项目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4.项目属于市级备案权限;5.项目申报材料齐全;6.本次拟进行技改的原项目具有合法手续。
申请材料:1.在线申请,无需申报材料。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d.gov.cn/)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额等信息。2.项目原有手续(核验原件,留存纸质复印件1份)。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办理流程:
(一)申请。项目申请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并到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39-4803191。
(二)受理。项目备案机关查看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并登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看项目信息,信息不完整的,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补正。
(三)赋码。项目备案机关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保存项目信息,并对项目进行赋码。
办理时限:无法定时限。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项目申请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在办理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