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指南

蒙阴县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指南

10692022-01-18 08:39  95商服网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事项名称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 1.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请人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3.申请人有足够的能力可以承担造成文物损坏的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 1.可以经营文物的批准性文件,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纸质);
3.要求对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进行审查的申请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拟审查的文物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拟审查文物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法律依据 1.《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2.《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 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5〕106号)第十七项。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勘验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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