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43102021-12-19 17:34  95商服网
1、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运行的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服务、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人民路1号政府大楼203室 

科室负责人:陈  思 

联系电话:5092476 

2、 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加强新时代美丽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基层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纪检、宣传、人才、统战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老干部、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宣传文化,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人民路1号208室 

科室负责人:李  伟 

联系电话:5900325

3、社会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挂综合信息指挥室牌子。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全科网格建设管理等职责,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以及组织协调、流转督办、信息汇总、绩效评估、综合研判、视频巡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平安信息系统、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以及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的综合建设;负责森林消防、防汛抗旱、气象、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急管理及协调等职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矛盾调解中心201室

科室负责人:周晓晖 

联系电话:5681178  

4、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抓好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和区域经贸合作;负责公积金扩面,参与科技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综合管理第三产业,负责商贸服务业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区域内二、三产业等各项统计工作;参与示范区经济发展和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联系、指导辖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临港大楼206室

科室负责人:莫永杰

联系电话:5087300

5、农业农村办公室
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辖区农业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三农”服务能力;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合联”会员、组织和制度规范化建设;负责农业、林业产业化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壮大集体经济,推进经济薄弱村转化;抓好村级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项目管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动植物防疫检疫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建设;负责管理农业农村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农民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人民路1号政府大楼115室 

科室负责人:陈晓峰 

联系电话:5099001

6、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辖区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养老医疗、广播电视、救灾救助、残疾人服务、殡葬管理、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辖区便民服务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人民路1号政府大楼112室

科室负责人:魏超钢   

联系电话:5099357

7、村镇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修编)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做好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做好辖区内土地储备、开发整理、拍卖招标等工作;指导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供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污水管网、农村道路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案件,调处矛盾纠纷。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巡查,组织自然资源开发评估,监测生态环境状况。牵头组织实施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国土所大楼203室

科室负责人:严  强  

联系电话:5910653

8、城市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
       研究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发展有关政策,起草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大工程拆迁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和拆迁方案审定及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开发建设涉及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临港大楼204室  

科室负责人:唐圣斌   

联系电话:5087441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工作职责:
       代表镇政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县级部门派驻辖区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国土所大楼205室

科室负责人:陈旭刚   

联系电话:5092015

10、财政所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研究小城市培育财政、税收、金融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基层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真实反映资金运转与收支状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人民路1号镇政府大楼202室

科室负责人:张  炜

联系电话:5091998

11、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将原有为区域经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以及便民服务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职责整合,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评估、企业服务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和服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禽、农机、水产、茶叶、能源、蚕桑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服务。协助做好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民政残联、养老医疗、劳动保障、公积金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承担村(社区)自治指导、自治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村(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建设的引领规范。帮助企业做好人才、智力、技术、资金的引进、人力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旅游市场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便民服务网点的指导。
       便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财政供给。一般设置以下岗位:经济管理、金融、财会、统计;农经、农技、林技、水利、农机、动物防疫;宣传、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救灾救助、窗口服务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项青霞 

联系电话:5088849

12、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将原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职责划入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承担公共事业建设具体事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交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管理等公共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巡查等服务工作。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财政供给。一般设置以下岗位:安全生产、消防、质量与食品安全、规划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旅游管理等公共安全专业技术岗位。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梅溪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杨明 

联系电话:509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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