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和服务咨询电话

儋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和服务咨询电话

51732021-10-12 16:24  95商服网

      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打一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儋州市防控办为广大市民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发现近期中高风险疫区儋州市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或者违反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

    儋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0898-23366120、0898-23399120。


一、即日起,广大市民要保持高度警惕,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少流动,进入公共密闭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关注疫情信息动态,非必要不离儋、不离琼,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旅居史的来儋返儋人员,应在来琼前或抵琼后尽快且不超过12小时向社区(镇)或接待单位报备,并按要求接受相关管控措施。从外省来(返)儋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服从所在地管理。
三、取消或延期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即日起,原则上停止举办在短时间内集聚人数超过500人的大型群体性活动,如确需要举办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能举办。
四、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升学宴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向所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按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举办。
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民营卫生机构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六、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歌舞厅、游艺厅等密闭场所,即日起要全面恢复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镇、社区(村)、动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要加强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按规定做好上报、处置工作。
八、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请积极接种;已经接种但尚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还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九、坚持群防群治,请广大干部群众互相监督,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请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 0898-23366120、0898-2339912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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