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6902021-11-19 10:48  95商服网
1、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

机构职能:

政府内勤、采购、收发文、政务公开、史志县志、机关内务管理、档案保密工作;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党建;财务、审计。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胡彦,党政综合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292000
投诉电话: 0572-6064125
地址邮编: 长兴县洪桥镇鸿运大道588号;313106
2、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办)

机构职能:

项目引推、项目服务、企业服务、三产服务业、供电、统计、科技、人才工作;安全生产、消防、生态环保、轻纺、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俞琳,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0608078;0572-6064133
3、社会治理办
机构职能:

信访、政府服务热线、110联动、劳动保障、司法、综治调解。办公时间: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强彬斌,社会治理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637583
4、
社会事务办
机构职能:

文化、计生、教育、最多跑一次改革、移风易俗;民政、残联、老龄、社保、医保、退役军人管理。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杨慕华 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社会事务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068820;0572-6652618
5、
农业农村办
机构职能:

农林水、科协、气象、村财、旅游。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张勤兵、农业农村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652620
6、
村镇建设办
机构职能:

城建、生活污水、新农村建设。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许锋锋,村镇建设办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652627
7、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创建、垃圾分类、百日攻坚。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刘贝贝、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652621
8、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主要职责:1)推进县局文明养犬、污水零直排等中心工作,并组织实施,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镇区城市管理工作;(2)负责对镇区道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便民摊点等行为的管理;(3)负责对镇区内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标志标牌、落地灯箱、乱张贴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空间资源的管理;(4)负责对镇区建筑工地遮挡围栏、大门或出入口设置、建筑渣土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文明施工的管理;(5)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6)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辖区内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站所负责人:郝秋洁

联系电话:0572-6637110

办公地址:长兴县洪桥镇政府大院内

9、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用地情况巡查及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用地保障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在产矿山的日常巡查及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发证工作。

站所负责人:解伟

联系电话:0572-6369738

10、
环保所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组织拟定和监管实施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三、开展环境保护有关监督、检查、信访、发现、上报等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统;四、监督管辖辖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废、辐射、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

站所负责人:沈杰

联系电话:0572-6652672

11、长兴县洪桥镇
市场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开展年报工作;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协助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站所负责人:敖文超

联系电话:0572-606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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