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洪桥镇位于长兴县东部,地处太湖南岸、弁山之北。镇域面积52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3.1万人,流动人员0.4万人左右。素有“太湖之滨”、“弁山之峡”、“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丝绸之府”之美誉。先后被评选为中国河蟹之乡、全国卫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乡镇、浙江省生态镇、浙江省级文明镇、浙江省教育强镇,获得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浙江省防汛示范单位、浙江省小升规先进乡镇、浙江省统计先进乡镇、省基层农技推广先进集体、浙江省创新农作制度重点乡镇、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
沈华明
庄忠杰
沈树明
丁欢欢
孔鸣玉
咨询电话:0572-6035315
办公地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11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4:00-17:30(春秋令时),14:30-18:00(夏令时)。联系电话:0572—6035315。
咨询电话:(0572)6044999
办公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
长兴县洪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开展年报工作;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协助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站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