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系统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后勤保障、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承办表彰奖励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3268882
(二) 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力资源机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企业申
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的审批承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单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268882
(三)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资格、职务的评聘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各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暨评委库的组建、调整和组织评审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指导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考核工作;负责各专业初级资格证核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各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及协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366132
(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人员聘用及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配交流及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统计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3366131
(五)就业创业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劳动者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异地务工人员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以及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3268870
(六)劳动关系股
负责指导全市各企业单位完善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范签订及实施;负责对全市劳动合同签订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批工作;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对全市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对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及时公布和转发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贯彻执行有关用人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工资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政策;负责审核市直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联系电话:3268883
(七)社会保险股
拟订人力资源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标准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提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建议和对策;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的情况收集、分析和报告;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收取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工作。
联系电话:3268788
(八)工资福利股
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管理、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3366057
(九)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统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组织本级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26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