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实施区域内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区域内道路运政和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区县级公路和乡村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道口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辖区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配合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设置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运输行业超限超载治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意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相关规定。区交通部门提出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电话:022-29338916;022-82175842(2)单位名称:公路运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区域内道路货运、客运、出租车等相关运输服务,负责运输车辆技术指标等级评价,汽车维修检测,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办公电话:022-82175840;022-29338916(3)单位名称: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区域内公路、桥梁的养管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职责。
办公电话:022-2958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