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70822021-11-01 20:51  95商服网
1、办公室

基本职能:负责教工委教委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教工委教委办公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教工委教委文秘、信息、信访、机要、印信、档案、接待、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编制起草教工委教委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组织起草教工委教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保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教职工出国留学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出国出境工作。

联系电话:63811971


2、机关党委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保卫、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63820816


3、干部科 (老干部科)

基本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基层单位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干部培训;落实党有关老干部的政策,监督、协调、指导本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落实、检查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安排使用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负责基层老干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63811957


4、组织科

基本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指示、要求和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组建、撤销、更名变更隶属关系工作;负责指导教育党校和党建研究会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刊征订发放工作;承担党内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选拔、考核、任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优秀中年干部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干部培训工作。 落实党的有关老干部政策;指导扶持老教协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体检、休养、慰问、年终统计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政工系列职称评定工作。 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11038


5、宣传与统战科

基本职能:负责实施全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系统人员思想动态的调研、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实施;组织协调教育系统本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区教育系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工作;负责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的学习。

联系电话:63811023


6、团工委(少工委办公室)

基本职能:负责管理、指导、检查、监督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基层团队干部的配备与管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调研掌握青少年动态,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保护

青少年合法权益;完成区妇儿工委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3852178


7、教育工会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宣传评比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完善及各项职权的落实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工作及各学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艺、体育活动;负责本系统妇女儿童工作。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63811960


8、基教一科

基本职能:负责本区义务教育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及义务教育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管理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及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特殊教育等专项教育;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联系电话:63811963


9、基教二科

基本职能:负责本区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区基础教育的教学文件;指导课程教材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等工作;统筹落实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区教育集群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11040


10、学前教育科

基本职能:研究提出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标准;指导办园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学前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和教科研工作;负责对各类型幼儿园的园长及保教人员的培训;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分级分类管理;负责全区各街道农村新建园的定编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型园所的业务视导并监督指导相关条例的贯彻执行承担丰台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11030


11、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基本职能:负责本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研究编制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管理各类职业与成人培训;指导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的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数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管理、指导、研究职业教育的教育放学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参与协调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和社区学院工作;负责农村乡、村、厂校的建设业务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本区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95986


12、人事科

基本职能: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劳动管理与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职工的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晋级、离退休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接受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教职工出国留学工作;负责丰台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技术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培训计划;审核、监督各类教师培训机构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工作。负责人才引进以及教师队伍培训。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53690


13、财务科

基本职能:负责组织研究提出本区教育经费筹措政策;检测本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草案;研究拟定本区教育系统财务合理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规范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管理安排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草案;教育贷款使用计划的拟订;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计划、统计、审核、检查等。负责教委房管所、装备处、资金的预算的审核及拨付;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11869


14、基建科

基本职能:根据本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整体规划和要求,负责本区资源整合和基本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区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和拟定投资计划;负责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审查、验收、接收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级学校的校舍建设和基本建设。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63811972


15、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基本职能:负责组织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建议;编制丰台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本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研究提出各类学校招生指导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教育信息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并协调教师和学生的申诉、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协调组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联系电话:63852170(规划) 63811964(法治)


16、保卫科

基本职能:管理、指导教委系统单位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逐步健全安保工作管理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维护单位内部秩序,确保职位的重点和要害部门的安全。协助安全机关查处破坏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负责承办区610办公室的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63811031


17、民办教育科

基本职能:负责本区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等事项的初审、核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协调民办学校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数据统计、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负责有关非法办学的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流动人口自办校的清理整顿工作。承办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53952


18、审计科

基本职能: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区教委机关、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协助上述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有关人员违反经济纪律的行为和案件。 承办教工委、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11043


19、体育美育校外管理科

基本职能:根据市区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学校体育、美育、校外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指导本区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包括文艺、美育、科技、劳技),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国防教育,指导有关专业师资培训。协调区有关部门召开校外教育联席会议。负责制定、指导街道校外教育工作的计划与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年终总结表彰工作。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宣传,对语言文字检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全区各单位落实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市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852708


20、督政综合科

基本职能:负责对有关行政部门、街道(地区)、乡镇的教育工作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指导区属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督导室综合协调及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63823108


21、督学科

基本职能:负责对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指导实施督学责任区建设及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围绕本区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专项调研和教育监测工作,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638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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