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联系电话 |
职能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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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0833-3301264 |
日常办公、投诉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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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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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室 电 话 |
办公室 |
3301264 |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综合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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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生态环境目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负责相应目标考核工作。 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协助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参与起草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 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承担全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有关政策、规划; 组织开展全区辐射环境监测。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负责全区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以及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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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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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5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