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及咨询电话

普洱市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及咨询电话

11682021-05-31 20:38  95商服网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普洱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否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普洱市民政局养服务老与儿童福利科,咨询电话:0879-2828706 
监督投诉方式 普洱市营商环境监督投诉电话:0879-220026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石龙东路5号三号综合服务窗口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一、养老机构根据机构性质、经营服务类型依法履行法人登记程序: (一)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养老机构,应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二)由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登记; (三)由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根据经营和服务的性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非营利性公益养老机构,依法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法人登记。 (四)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二、养老机构备案程序: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备案承诺书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书或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办理要求及结果
申请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1.应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养老机构需取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登记,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依法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法人登记的,需取得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4.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受理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民政部门应当出具备案回执、养老机构备案公示书,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相关提醒事项,以及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审查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本备案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由民政部门实施。经办人初审后,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后决定。
决定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送达
10
无特别说明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