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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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州商务局; 2.来电咨询:0873-371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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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1.窗口咨询或投诉:红河州商务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873-3732266,地址:云南省蒙自市观澜路; 2.纪检监察投诉:红河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3-3746497;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州级行政中心A区432室; 3.信函投诉:红河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州级行政中心A区432室,邮政编码:661199 ; 4.电子邮件投诉:1030884430@qq.com(红河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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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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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观澜路1号红河州商务局2楼202室 |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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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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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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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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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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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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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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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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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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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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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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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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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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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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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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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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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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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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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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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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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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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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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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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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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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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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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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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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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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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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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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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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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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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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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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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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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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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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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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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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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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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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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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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发卡企业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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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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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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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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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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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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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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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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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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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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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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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第9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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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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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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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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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各州市、县级商务部门。提交时间:以州市、县级商务部门工作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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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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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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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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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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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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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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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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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予以备案的企业颁发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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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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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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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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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出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云南省商务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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