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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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0886-388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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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886-388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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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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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82号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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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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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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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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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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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资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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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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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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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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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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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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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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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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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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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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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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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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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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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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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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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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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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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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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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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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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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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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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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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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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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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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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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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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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家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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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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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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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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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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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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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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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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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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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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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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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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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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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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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网上预审:受理机构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预审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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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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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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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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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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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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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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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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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对受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告知用人单位。申请人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至提交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核验期间不计入工作许可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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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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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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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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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对受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进行决定,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告知用人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用人单位。申请人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至提交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核验期间不计入工作许可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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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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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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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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