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联系信息
咨询电话:(010)68717209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预约办理: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网上办事大厅入口: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mfw.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办理事项名称:
- 1、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事项(试运行)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对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1项
- 3、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配额核定及调整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2项
-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4项
- 6.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新申请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审批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辐射安全许可4项
-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2项
- 12、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3、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4、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5、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3项
- 16、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7、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确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8、对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确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9、对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减排)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0、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1、北京市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2、HCFCs受控用途年使用量在100吨以下的使用企业办理年度使用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3、HCFCs及其混合物年度经销量在1000吨以下的销售企业办理年度销售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4、对异地(跨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5、对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进行备案(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备案)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6、对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7、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8、对超过重点大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9、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0、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1、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2、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3、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4、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5、对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6、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7、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8、对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9、对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0、对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1、对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2、对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3、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4、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5、对未建造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6、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7、对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8、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9、对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且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0、对未按照规定公布或者保存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1、对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2、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3、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4、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5、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6、对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环境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7、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8、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9、对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0、对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1、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2、对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3、对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4、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5、对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6、对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7、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8、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69、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0、对个人在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1、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2、对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3、对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做好事故的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4、对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5、对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6、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7、对未采取措施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8、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79、对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不正常使用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0、对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1、对违反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2、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噪声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3、对经营管理者未采取措施,使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4、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5、对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6、对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7、对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8、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89、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0、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1、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2、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3、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4、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5、对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6、对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7、对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8、对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99、对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0、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1、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2、对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3、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4、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5、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6、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7、对未编制放射性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8、对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09、对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110、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行为进行处罚网上办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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