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注销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负面清单内的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前向商务部门申请批准,负面清单外的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前后均可向商务部门申请提前终止经营备案。
【材料清单】
一、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到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2.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关于经营期限届满前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二、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
通过商务部系统在线向各区县市、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提前终止经营备案手续,在线提交材料清单:
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3.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分类处置办理时限】
1. 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承诺件办结。
2. 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提前终止经营备案手续,3个工作日。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安徽省省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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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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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299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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