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及咨询电话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及咨询电话

41352020-10-01 09:15  95商服网

玛纳斯县公司设立登记操作指南

主管机构: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 个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夏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玛纳斯县碧玉大道中华碧玉园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监局窗口

咨询电话 :玛纳斯县碧玉大道中华碧玉园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监局窗口:0994-6655814

监督投诉电话: 0994-6653608

受理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提交材料规范

办理材料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如:(应急管理局、劳动就业保障局、银监局、保监局)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2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3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4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5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6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根据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不同,准备相应的印证材料(市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和公安局)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7 公司章程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8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示例表格 空白表格

办理流程

1.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选择“昌吉州政务服务网

2.选择“名称登记和注册”。选择“内资公司设立登记”,选择相应事项模块。

3.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4.网上核准通过后通过短信告知受理结果。

5.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管理机关寄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注册流程图

是否收费: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依据文号:(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条款号: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条款内容: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举办外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三条:“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第十五条:“举办合营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贵的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举办合作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公司终止”。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36号令,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饮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第十一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增加《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增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增加《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送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增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常见问题

收费吗?

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承诺5个工作日办完。


声明:本文来源于玛纳斯县政务服务网,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