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新疆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全面上线运行。这是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疆自治区严格按照“上网办理是原则,不上网办理是例外”的要求,对新疆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做好精准分类,最大限度地完善政务服务内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工程建设,铺设好信息网络的高速公路,为自治区网上办事“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另外,新疆自治区从实际出发,围绕体现营商环境的一些重要指标,如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交易登记、水电气报装、获得信贷等,持续推进减少审批事项、压减办事环节、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等改革,推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新疆自治区还将排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堵点”和“难点”,查找审批时间较长的症结,切实压缩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平均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登记及大宗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业务全部即时办结。
新疆自治区政府网上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将依托现有各级政府网站和网络资源,按照“统一业务需求、统一数据格式、统一技术实现、统一管理规范”的集约化模式和“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总体要求,在新疆打造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四位一体”,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中心,形成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三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无缝对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等“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服务规范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新疆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最终形成新疆统一规范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新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依据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整合建立新疆区域统一、上连国家、终端覆盖地州(市)、县市(区)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目前区直各部门各自监管、分散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统一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逐步实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1、用户打开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zwfw.xinjiang.gov.cn/,建议采用谷歌、火狐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点击右上方“登录”
如果用户已经注册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直接登录;若没有注册过,属于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一)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
1、个人注册: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注册”即可。
2、法人注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注册”即可。
法人登录后可授权经办人账号(个人账号)进行企业的事项申报等操作。
授权
点击进入授权管理,添加经办人(最多可添加5人)
(二)用户登录:用户点击“登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后,完成登录。
(三)定位申报事项
1.切换申报区划。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可通过点击,网厅首页左上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定位申报部门。在选择完申报地区后,可点击部门服务窗口,选择该地区下的部门。
(四)事项申报
以“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为例:
在完成事项定位后,可通过点击“办事指南”,查看该项有关的详细信息;点击“申报”可实现在线申报。
1、操作流程
2、在线办理
(1)申请须知。点击“下一步”
(2)办理人信息填写及上传相应的必要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3)申请成功
(五)网厅“我的办件”
用户在新疆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完成后,可通过首页的“我的办件”查看所申请事项的办件列表。在办结件中可对待评价业务开展“好差评”评价。
通过点击具体事项后,可进一步看到,此事项办理的申请信息、办理记录、申请材料、业务回执详细信息。
用户在新疆政务服务网登录并申报事项后,可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点击我的办件-待评价,可看到还未评价的办件记录
点击待评价的办件进入评价页面
点击进入后,可对办件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分别代表“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在选择评星时,还可勾选预设的理由或填写其他理由。
如要查看自己已经评价过的办件记录,可点击办件中心-已办结进行查看。
在使用新疆政务服务网遇到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15899008471;18999978358;14799099726
工作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请问,因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频次是怎样的?
1.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同上一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满一年及以上(重大疾病、增设住房电梯、销户类提取除外)。 2.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请问,因偿还本地商业贷款或异地按揭贷款本息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哪些?
提取材料(原件):[非本人办理需要出具本人签字并盖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长城华西银行)。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民政局签章的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未婚或丧偶需签署《单身声明》)。 4.借款合同。 5.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①有明确的借款人、还款账号、月还款额;②加盖银行业务印章;③打印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期内;④有明确的贷款余额)。 6.首次提取该套住房需提供主贷人有显示该套住房的贷款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版,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7.首次提取该套住房还需提供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8.首次偿还德阳市行政区域以外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除提供以上要件,还需提供缴存人及其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其在购房所在地近期连续 6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9.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10.提前还贷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自还款之日起一年内的有效还款凭证。
请问,在新疆注册商标需要多久?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新疆注册商标需要多久?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①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本人打算从广州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 回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由于本人还未从业,是在校大学生。请问,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不会不接受本人吧?(本人户口是新疆乌市头屯河区)调入单位应该如何填写呢?麻烦您了!谢谢
您好!经自治区财政厅回复: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即可办理调转手续。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