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董蕾 电话:623977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协调、接待、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法规科
科室负责人:王波 电话:6239711
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政策措施。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三)登记注册业务指导科
科室负责人:宋丽霞 电话:6239702
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组织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王海 电话:6228327
贯彻落实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管理全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五)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科室负责人:黄铁成 电话:6116119
贯彻落实国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指导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指导打击传销工作。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
科室负责人:杜欣龙 电话:6116030
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七)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邱兆华 电话:6116035
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科室负责人:齐宝玉 电话:6239703
承担并组织开展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并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指导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警示提示。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胥明义 电话:6116103
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质量发展科
科室负责人:沈廷江 电话:6239731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张萧宇 电话:6239770
按照全省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全市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安办秘书科)
科室负责人:赵晓婕 电话:6239769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谢海波 电话:6239772
分析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王雅辉 电话:6239752
分析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查处食品流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五)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龚玉波 电话:6228319
分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查处餐饮服务安全违法行为。
(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安红国 电话:6239775
分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地方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特殊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指导查处特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十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科室负责人:柴良 电话:6239763
组织实施国家、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宫兴武 电话:6239723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九)计量科
科室负责人:李运 电话:6239720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全市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标准化科
科室负责人:赵海峰 电话:6239721
贯彻落实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指导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配合上级管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二十一)认证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韩崇明 电话:6239710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组织认证活动。
(二十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王玉海 电话:6239771
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检验检测活动。
(二十三)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科
科室负责人:刘玮 电话:6239712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备案,组织相关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等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承担省局委托的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十四)药品监管科
科室负责人:陈继猛 电话:6239762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检查制度。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权限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省局交办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二十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科室负责人:于群 电话:6239753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国家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十六)化妆品监管科
科室负责人:张金峰 电话:6239715
承担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化妆品经营管理有关规范;拟订地方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化妆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等安全性评价工作;拟订化妆品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二十七)知识产权科
科室负责人:杜葳 电话:6116032
负责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商标、专利行政执法指导。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依法受理驰名商标的请求、审查和报送。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申报、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政策、运用和规范交易政策、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商标受理窗口业务工作。
(二十八)科技和财务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张智刚 电话:6239737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九)人事科
科室负责人:刘宇萍 电话:611601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科室负责人:刘立立 电话:611602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