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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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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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宋涛 |
办公电话 |
0631-6651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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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及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海洋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下达与审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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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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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单江银 |
办公电话 |
0631-665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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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和外地(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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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海域与海岛管理科(挂规划与运行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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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亮晖 |
办公电话 |
0631-687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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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拟订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承担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拟订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负责海域、海岛统计工作。指导海洋执法工作。拟订全市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预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预警和公报,按照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建设和管理全市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海洋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调查评估、统计核算和信息发布。负责海洋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核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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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渔业发展和产业推进科(挂海洋人才工作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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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潘玉兰 |
办公电话 |
0631-6873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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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休闲渔业发展和海洋牧场建设。承担渔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远洋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远洋渔业项目管理工作,指导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监督执行渔业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远洋渔业,负责涉外渔船综合管控和相关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涉海产业发展。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海洋生物制品与健康食品、海工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资源等新兴产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海洋金融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涉海产业多元化投资体系建设工作。调度推进海洋强市重大项目,督促落实海洋强市建设行动方案。负责海洋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海洋科技发展、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级海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海洋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承担海洋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外事管理、海洋权益维护等工作。按照要求参与资源勘探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谈判与磋商有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海洋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政策,围绕海洋重点领域和重大海洋工程的人才需求,加强高层次海洋人才开发引进,协调解决引进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建设海洋强市储备人才智力资源,组织申报海洋领域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牵头负责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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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市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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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单晓鸾 |
办公电话 |
0631-6875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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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提出水产品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水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水产品供求、价格分析和预测预警,承担渔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渔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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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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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秉敏 |
办公电话 |
0631-666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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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拟订国内近海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海上渔业抢险救助工作。负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休渔管理制度。承担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船舶交通事故处置。负责渔业航标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海洋渔业通信系统的规划、布局及组织实施。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渔船燃油补贴等渔船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渔政渔港执法工作。指导渔业互保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海洋、渔业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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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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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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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陈爱华 |
办公电话 |
0631-6863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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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全市海洋生态预警预测、海洋观测预警报和防灾减灾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承担海域和海岛监测、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的辅助工作;承担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海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工作。 (三)贯彻落实有关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生态保护区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区的监测、监视、评价、科学研究活动;依法依规对塔岛湾海洋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保护区进行管理,对大乳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保护管理进行指导。 (四)负责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预报和防治以及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等工作。 (五)完成市海洋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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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海洋经济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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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谭林涛 |
办公电话 |
0631-687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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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海洋与渔业领域产学研合作;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工作;承担海洋与渔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的研发工作;承担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和技术合作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计划、规划;承担海洋与渔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渔用饲料、药物等投入品的科学使用指导工作;负责指导镇级推广机构和社会化推广服务组织发展。 (四)参与海洋与渔业领域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承担海洋与渔业公共信息和渔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五)完成市海洋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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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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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戴显贵 |
办公电话 |
0631-665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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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依法管理和保护渔业资源,负责全市禁渔期、禁渔区、保护区、渔业水域污染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查处损害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根据大队职责和局安全科部署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法律规定对违规渔船执行处罚。 (二)负责指导监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航标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渔业港口管理建设、认定、经营许可审核等工作;负责参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海上抢险救助;负责港区内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渔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工作。 (三)负责渔船过户船网指标转移申请;负责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审验;负责专项渔业资源捕捞许可证件的发放;负责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上报;搞好辖区渔业船舶技术、登记数据的系统录入与档案管理工作,打印发放《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等。 (四)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渔船、渔机、网具制造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涉外(不含远洋,下同)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日韩入渔渔船指标分配、配额管理、报进报出工作,协调开展涉外渔业事件的调查处置,维护涉外渔业生产秩序。 (六)开展海上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执法船艇的日常管理维护、拟定维修计划,负责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培训。 (七)加强渔港的监督管理,及时调度、科学安排在港船舶,维护渔港设施;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业务;落实防风措施,布置港口防风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渔船情况,监察辖区海域动态。 (八)依法对全市管辖海域实施巡查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负责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的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日常执法;负责核准和参与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法对全市管辖海域实施海洋监察执法,依法查处破坏海域、海岛、岸线,损害海洋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管理海洋自然资源,依法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发布的各项规定、技术规范等;严格执行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搞好辖区渔业船舶的法定检验工作,按规定签发技术证书;对辖区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搞好船用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有关渔业船舶的公正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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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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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郑富强 |
办公电话 |
0631-665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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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渔业船舶船位监控预警工作。 (二)承担渔业无线电通信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三)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的辅助工作,开展渔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承担海洋与渔业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海洋与渔业监控指挥平台的运维工作。 (六)完成市海洋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