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2601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受理方式 |
网上申报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 |
审批结果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 |
结果送达 |
总局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 |
监督和投诉渠道 |
010-82261751(兼传真) |
办理地址、时间、联系电话 |
地址: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本页底部) |
申请依据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申请条件
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原件 1份,加盖企业公章
2.承诺书: 原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企业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出申请。
(二)受理:符合条件的,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单》。材料不全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批:经形式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申请,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四)制证: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副本、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后置现场审查。后置现场审查由省级质监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后置现场审查工作负责。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在接到实施机关的取证通知后按时领取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
2.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转让该行政许可。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咨询电话
32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生产许可证受理电话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受理电话 |
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0-89150531 |
2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022-24538669 |
3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311-66635261 |
4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351-7731098 |
5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471—5332471 |
6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4-83988566 |
7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0431-82752902 |
8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451-87979109 |
9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1-6422000-5481 |
10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5-86375057 |
11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1-89761431 |
12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51-62999861 |
13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91-87825571 |
14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791-86355115 |
15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31-82083114 |
16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371-65569085 |
17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7-87360342 |
18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731-85693176 |
19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0-38835008 |
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771-5595364 |
21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98-65203151 |
22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3-63733074 |
2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8-86915253 |
24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51-86987202 |
25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71-64566180 |
26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91-6832261 |
27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29-86138239 |
28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31-8533518 |
29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649 |
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
0951--6982690 |
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91-2832035 |
3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91-2896728 |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示、送达咨询电话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 010-8226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