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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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什么是独资企业,它具独有的有哪些特点?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独资企业基本简单,家族企业为多,管理和监管力度和公司制相比都比较弱,内部职务不太固定,成立比较方便,手续比较少。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公司”或“有限公司”,还有就是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有的人可能对独资企业认识得还不是特别清楚哈,没关系,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谈谈独资企业! 什么是独资企业,它具独有的有哪些特点? (1)独资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设立的流程并不没有公司那么复杂。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就像前面咱们所说的,独资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可想而知企业的决策一般都是由老板个人就决定了,决策可能会站主观因素影响。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独资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独资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6)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既可,这也是独资企业的一大优势所在,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 以上就是独资企业的特点分析了,有想要注册独资企业的朋友一定要考虑好哦。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独资企业方面的咨询,欢迎联系我们,95商服网24小时免费客服随时为您解答!
建议工商注册不要对注册地址设置太多限制,尤其是可以放开家庭住宅地址注册公司。现在许多企业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并不一致,甚至很多国企也是如此。我建议可以用家庭地址注册公司,家庭住址具有更加稳定的特点,更利于监管。世界上许多伟大的公司,比如苹果、惠普、思科都是在车库里创立的,Facebook、YouTube是在宿舍创立的,就连马云的阿里巴巴也是在他杭州城乡结合部的家里创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部门为创业提供便利,每年交6000元的注册地址费增加了草根创业者的负担。希望领导给予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关心,您提出的对创业公司注册地址提供便利的建议,同目前国家推进的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方向是完全一致的,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也是我们一直在积极推进的一项主要改革举措。 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为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关于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规定,工商总局一直要求工商部门要切实简化登记手续,坚持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应予以登记。 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经过我们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目前,除极少数地市尚未出台规定外,各省地市均已制定实施了住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规定。 从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目前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种:一是“一址多照”方式,即在同一地址可以注册多个市场主体,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二是“一照多址”方式,既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时无需申领新的营业执照,在已有营业执照上标注包括多个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在内的多个地址即可;三是创新了集中登记、商务秘书企业等新型住所登记方式,由政府划定特定区域作为特定创业主体、特定行业企业的住所,或者由秘书企业进行住所托管,解决了场地资源的稀缺性;四是放开住宅登记。目前大部分地方均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只是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证明文件。也有部分地方有条件地放开了住宅经商的登记条件,如重庆、陕西等地区规定了从事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的企业不需要出具业委会同意的条件。 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住宅(经营场所)的管理涉及政府规划、土地、房屋等多项政策规定,分别由国土、规划、住建、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出台的文件和措施规定也有所差别。我们正在指导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政府进一步研究简化住所登记的办法,提高可操作性,在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便利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释放和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限制,有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在下一步继续推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的工作中将认真研究考虑,力争为创业公司注册地址提供更多的便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再次感谢你的留言和建议!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在汽配城注册了一个小规模公司。去年汽配城疏解,被迫停业,今年4月去工商所办理“五证合一”,被告知市场已停业,不能办理,必须找到新的注册地,属于哪儿就去哪儿办理“五证合一”。我现在暂时在家里办公,我想只要按月申报、按时上税、能电话联系到纳税人不就可以了,何必非要注册地呢?非常期待能取消注册地限制,只要有场所、不影响别人就可以,还可以减少公共资源浪费。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第十二、第二十条规定,住所是公司的法定登记事项,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设立公司应当提交公司住所证明。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文件规定,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建议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具体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