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一)业务概述
业务介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操作流程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代开增值税普票发票”。
2.填写申请表
(1)界面自动带出代开发票信息,销售方纳税人基本信息。若能查到银行信息,则界面会自动带出银行信息,若未查询到银行信息,则需手动填写银行信息。
(2)填写购买方纳税人信息,可以增加、删除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服务名称,点击计算税款,会自动显示数据。
(3)点击【下一步】,转到取票方式选择界面。
3.取票方式选择
选择自助终端打印或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点击【下一步】,转到预览提交界面。
选择【EMS邮寄】,点击下一步,转到邮寄信息填写界面,请选择的在下拉框中进行选择,红色星号标记为必填项。填写完毕,点击【提交订单】,转到代开管理界面:
(1)点击代开管理界面上的【继续代开】按钮,返回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界面,可以继续代开申请
(2)点击代开管理界面上的【生产订单】按钮,进入发票代开订单管理界面
4.预览提交
5.完结
点击【关闭】按钮,关闭该界面。发票代开结果可在首页【发票代开EMS订单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申请日期,点击【查询】,即可得到符合条件的发票代开订单。
(三)办理条件
1、除了一般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
(四)注意事项
1、不能跨季领票;
2、当累计销售额超过9万时,则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
3、电子税务局不支持代开红字发票
4、对已签订储蓄扣税协议双定户,当季若申请代开发票且预缴了税款,为了确保您的预缴税款正常申报抵用,该所属期将不适用储蓄扣税,需要自行上网或在前台办理纳税申报;
(五)常见问题
5.1“代开类型”和“征收品目”要匹配,当代开类型选择的是“应税服务”时,征收品目则应该选择属于应税服务的征收品目,否则会提示“您选择的'应纳税款信息的增值税征收品目'和'代开类型'不一致”
(六)新增加监控
1.在纳税人点击进入该模块时,增加有票种信息不允许代开发票的强制监控: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强制监控不允许代开增值税普票发票。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当前存在有效的发票票种核定记录,请自行领用发票后开具。”流程终止。
2.不存在的情况流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