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88272832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组织人事、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依法受理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事务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88366365
负责市级殡葬管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工作;负责弃婴、儿童收养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审批;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负责市属社团和市属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年检;执法监察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社会福利科。电话:88255944
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联系市慈善总会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业,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社会救助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88256092
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政法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级敬老院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扶贫救济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全市社会救助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电话:88283057
负责监督指导各区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居)干部培训和村(居)务公开等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全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社工机构人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
(六)区划地名科。电话:88279962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等工作;负责各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各区命名、更名行政区划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地名和重点建筑物;督查各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以及标准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录和信息库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