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切实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源头创新支撑,现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计划
2020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主要支持数学、物理、生命科学、化学四个学科,数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项,物理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生命科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化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4年,项目和课题的申请人均须为不超过45周岁的科研人员。
(一)数学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图像与信号中的数学方法;
2.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与基础;
3.统计学习的模型与算法;
4.高精高效计算方法与应用。
(二)物理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超导和磁性材料的物理和器件基础研究;
2.低维量子材料的物理与功能器件研究;
3.面向自动驾驶、机器人等系统的大功率VCSEL芯片及实时高分辨率激光成像雷达研究;
4.量子计算、量子通讯、量子传感、量子模拟;
5.高灵敏度、实时的物理表征方法及成像研究;
6.拓扑量子物态和器件基础研究。
(三)生命科学优先资助方向
1.生物与人体活体成像新技术、新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
2.单分子与单细胞等新技术应用于重大疾病诊疗和精准分子诊断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3.人工智能应用于医学诊疗与检测的基础研究;
4.基因编辑与干细胞等新技术应用于医学领域的基础研究。
(四)化学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高性能、低成本和长寿命兼具的低铂燃料电池催化剂研究;
2.固态电池中氧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合成和纳米化研究;
3.核酸、蛋白质、生理活性小分子的化学分析原理和方法;
4.碳化硅热氧化SiO2/SiC界面特性及改善研究;
5.糖类化合物合成的新方法、关键技术及其在医药领域研究;
6.智能纳米材料表面界面调控研究。
二、项目申请接收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如下: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项目申请接收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接收
1.申请书撰写(5月22日至6月29日16:00)
申请人自2020年5月22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6月29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29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3)受到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合作单位等相关事宜。
2.依托单位审核(5月22日至7月2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6月30日至7月2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7月2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接收
1.申请书打印(7月3日至7月10日12:00)
依托单位可于7月3日起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须A4纸双面打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
2.申请书集中接收(7月8日至7月10日16:00)
基金办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的纸质申请书并经单位签字盖章。
(2)依托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时,还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清单上所列项目应与依托单位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申请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时,需在此清单中注明未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4)纸质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接收。
注意:请各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安排工作,逾期一律不接收申请材料。
接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安排:
2020年7月8日-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020年7月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三、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请须知
为做好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申请人管理规定》),制定本项目申请须知,用以指导项目申请。
1、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项目/课题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及《申请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课题申请人都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优先资助有独立的实验室,有稳定研究团队的申请人。
3.符合条件的境外科研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1)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2)经依托单位同意,且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3)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申请人。
在研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今年将征集2020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1年度面上项目、202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以上项目类型均纳入《申请人管理规定》的计项范围,项目/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以上项目其中一种。
相关材料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应以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上传系统。
(二)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项目相关事项
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优先资助方向。
2.项目申请人统筹项目的申请与实施,应当围绕所申报的重点研究专题设置有机联系的2-4个课题,形成团队;项目申请人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为进一步鼓励学科交叉,央地单位协同合作,凝聚优势力量开展相关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可视为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的共同牵头人。
3.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合作,鼓励央地合作。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所涉及学科分支均应配备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较扎实研究基础的研究骨干,成员之间有团队合作精神。
3、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项目/课题名称应根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
3.项目/课题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结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4.项目/课题基本信息填写中应注意: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
5.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个课题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6.申请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课题组主要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包括外聘人员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课题组主要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传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该纸质文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7.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8.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课题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申请课题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9.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
10.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
11.申请人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将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印纸质申请书,完成签字手续后提交依托单位。
12.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
4、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注意的问题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特别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无纸质申请书或申请书无原件;
(2)申请人、课题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等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的相关文件等。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佳利
联系电话:66160871,88405212
时 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30
四、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58858689,58858685
时 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