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业务概述】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纳税人可申请作废。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表单
填写表单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信息表页面预览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审核中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
可在“已办事项”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