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用(纸质发票)-就近取票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线下至全市通办的办税服务厅就近领票。
二、业务前提
1、申请企业需在金三核心征管中已归类为“网上办理+就近取票”;
2、发票领购所需要的前提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
(3)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
(4)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
(5)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
(6)纳税人信用等级不为D类;
(7)纳税人无逾期未申报;
(8)纳税人无欠税。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纸质发票)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使用”栏中的“发票领用(纸质发票)”进入办理页面。
选择“就近取票”按钮,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需要申领的发票,并根据页面信息填写正确的申领份数(本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申请单位为卷,每卷为100份。
2.选择领票人。若领票人信息带出不完整或错误请至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变更,并在“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3.选择要预约的分局名称,根据所选分局名称显示该分局可以预约的大厅名称。(注:就近取票的,不显示自己所属分局名称。)
4.选择要预约的大厅名称,根据所选大厅名称显示出该大厅的详情信息和可预约的日期。
5.选择要预约的日期,根据所选日期显示该日期可预约的时段。
6. 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第二步:预览提交。
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三步:打印预约单和提货单。
申请成功后,点击[下载预约单信息]按钮下载预约单信息。
请保存二维码或流水号,在预约的时间至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取号机进行取号。该预约单也可至菜单“互动中心-我的预约”进行查看和打印,如下图:
点击[下载提货单信息]按钮下载提货单。
特殊情况:如需撤销本次领票申请,可点击“撤销申请”按钮。
撤消后,预约单也同步撤销。
也可至菜单“我要预约-大厅预约-我的预约”,点击“取消预约”:
第四步:办结。
纳税人至主管税务机关或预约的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后,可点击“已取票”按钮进行办结。(对已完成取号机对接的,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