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操作流程说明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操作流程说明

39482020-05-22 06:25  95商服网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一、  业务概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存在相同类别的行政审批;

     3、纳税人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中标入围的税务发票印制服务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

      三、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我要办税

第一步:填写表单

系统带出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企业印制发票申请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表单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步:上传资料

上传附报资料,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上传资料

第三步:预览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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