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 业务概述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期(月、季度)申报增值税。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2.须先完成前期各期申报。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1.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及各张附表;
2. 纳税人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使用“发票管理”和“一表集成”项目,迅速完成发票(进项和销项)开具情况查询,并在一张表单上完成增值税相关信息填写;
3. 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申报;
4. 增值税申报后将自动跳转至相关附加税费申报界面,据实填写报表“一般增值税、免抵税额、消费税、本期减免税(费)额、本期已缴税(费)额”等内容;
5. 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报结果(是否成功);
6. 录入申报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询到申报结果。
可点击“查看申报表”查看已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
可点击“缴款””完成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