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60002020-05-16 09:31  95商服网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企业或者个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待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本操作手册适用本市居民企业在网上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二、业务前提

1、申请对象为本市的企业所得税所确定的居民企业;

2、受理机关的确定:居民企业,受理机关为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3、该证明的开具目的仅为用于享受税收待遇目的;

4、当前纳税人为非总分机构或总机构。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证明开具菜单,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进入办理页面。

我要办税

第一步:填写表单

填写表单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内信息,其中标*的数据项为必填项。领取方式可选择邮寄配送上门领取

其中,选择邮寄配送的,需要选择收件人身份信息及配送地址。同时,系统支持邮寄地址维护。

邮寄配送

若选择上门领取,则无需选择相关身份信息。

择相关身份信息

2.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附报资料上传界面。

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按照界面上要求的资料进行上传附件,示例如下:

上传附件并签名

点击资料上传或者本地上传,选择文件后,即可上传成功(注:未标注必报的,属条件报送)。附列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预览提交。

资料上传

预览提交页面仔细核定填报数据。若领取方式为邮寄配送的,请再次确认领取方式和配送地址。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预览提交

阅读《声明》后,点击[确定]进入签名界面。

声明

选择适用的签名方式,点击[确定]按钮提交业务申请。

选择邮寄配送的,回执如下:

邮寄配送

选择上门领取的,回执如下:

上门领取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我要查询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当税务人员受理通过后,业务进入审批流程,显示状态为待审批

选择邮寄配送的,详细情况如下:

邮寄配送

选择上门领取的,详细情况如下:

上门领取

点击下载打印,可以下载《申请表》和《受理通知书》:

下载打印

当税务人员在金三系统内完成审批流程并通过后,纳税人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页面查看详情,显示状态为审批通过。点击[查看],可查看详细信息。

查看详细信息

选择邮寄配送的,查看详细情况时,将告知纳税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将通过邮寄的方式配送至纳税人填写的配送地址,无需上门领取,页面如下:

邮寄配送

选择上门领取的,查看详细情况时,将告知纳税人需上门领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页面如下:

上门领取

点击下载打印,可以下载《申请表》:

下载打印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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