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转开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转开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61742020-05-13 09:18  95商服网

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一、 业务概述

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有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我要办税

第一步:纳税人根据电子缴款书、退还书情况,选择日期,填报原凭证号,点击查询。勾选需要转开的信息,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勾选需要转开的信息

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税收完税证明的转开信息预览。

转开信息预览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转开税收完税证明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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