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示: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
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IA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涉及事项:
1.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本市去外省)——新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操作步骤:
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一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后,左侧套餐业务中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本市去外省)”。
第二步:进入该模块首页,点击“新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第三步: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表单。
注意:
(1)带*的为必填项;
(2)可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填写数据;
(3)“经办人”及“经办人手机号”需选择实名认证通过的办税员。
第四步:表单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页面,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下载文书。
第六步:查看、下载报告表;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申请后,该模块首页会以列表的形式生成项目记录,可点击“查看报告表”,查看报表详情并打印,打印后即可凭该报告表前往经营地报验;若合同延期,可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对该报告表进行延期申请。
注意:
报告表提交成功后,即可在列表中查看到该项目及报告表的状态,如果前往外省市建筑项目所在地办理完报验后,报告的状态也会随之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因此您也可以在外省市报验地税务机关办理报告表延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第一步: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第二步:填写表单;进入表单填写页面,选择“最新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检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四步:下载文书表单。
注意:
跨区域涉税事项可以多次延期,如果工程项目进度有新变化,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再次申请延期,最新的报验管理有效日期止会自动同步到外省市经营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