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保网上申报受疫情影响减免、抵缴操作手册
一、功能模块:综合申报表
二、变更内容:
1、 增加“企业规模类型”选项:此项为必录项。用于区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与非企业单位。不同企业规模类型的缴费人将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匹配的减免优惠。
2、 增加自动计算生成可抵缴税款功能:2020年2月份属期缴纳未进行退费的企业,允许在后期申报时进行抵顶,大型企业将在3月所属期当期申报中的“已纳费额”中自动计算生成可抵缴费额,超出当期抵顶上限费款延至次月,直至2月多缴费额全部抵完;中小微型企业可在7月及以后属期的申报中的“已纳费额”中,自动计算可抵缴费额,超出当期抵顶上限费款延至次月,直至2月多缴费额全部抵完。
三、操作流程:
1、通过当期申报填写进入综合申报表页面,页面较原先增加了“企业规模类型”选项,如下图:
2、首先选择“企业规模类型”,此项为必录项,缴费人在首次申报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减免费额的正常申报。如下图:
3、按正常方式填写每个征收品目的申报情况,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企业规模类型与2月份属期是否存在多缴情况,自动计算生成“减免费额”与“已申报费额”。如下图:
4、申报填写完成,提交时会有相关提示。如下图:
点“确定”则提交保存,后续的正式申报、缴款操作与原先操作相同。
四、注意事项:
1、 填写申报信息前,请选选择“企业规模类型”。 “企业规模类型”为必录项,选择填写。申报表保存生效后“企业规模类型”不支持变更,如需变更请与所在分局联系,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2、 根据相关政策,2月份升级增加的“是否为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与“是否为辽政发【2020】6号文件中受疫情影响受损严重行业企业 ”指针对2020年1月、2月属期的延期申报缴款有效,不适用于3月及其以后属期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