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44,办公电话:0459-6360656)。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办公地点:奥体中心,举报投诉电话:12350)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行使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防震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01B,办公电话:0459-6368361)
(四)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与自然灾害救援科合署办公)。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24,办公电话:0459-6360018)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
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01C,办公电话:0459-6360618)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54,办公电话:0459-6377119)
(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108,办公电话:0459-6362656)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12、3416,办公电话:0459-4600048)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02,办公电话:0459-6360898)
(十)法规科技科(与行政审批科合署办公)。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较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和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诚信体系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48,办公电话:0459-6360567)
(十一)规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消防工作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01A,办公电话:0459-6370119)
(十二)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后楼3422,办公电话:0459-6621566)
(十三)宣传培训科。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地震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3428,办公电话:0459-6361011)
办公地点:大庆市东风路19号市政府办公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张航
联系电话:0459-636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