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安徽省税务局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33262020-04-14 15:40  95商服网
事项名称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申请条件 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2份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办理。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1.4.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空表).doc1.4.1-1.4.3税务事项通知书(空表).docx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1.4.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表样).doc1.4.1-1.4.3税务事项通知书(表样).docx 0次 四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七条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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