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操作流程说明

安徽省税务局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操作流程说明

31812020-04-13 07:27  95商服网
项名称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申请条件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应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东变动信息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2份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1.1.6-1.1.7《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表样).xls(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首次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投资单位


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应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东变动信息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1.1.7《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空表).doc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1.1.7《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表样).doc 0次 四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五条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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