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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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清税等涉及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注销发行的,税务机关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注销纳税人发行信息档案。需收缴设备的,收缴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同时需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退回或作废操作。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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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
1 | 金税盘或税控盘或搭载发票数据的传输介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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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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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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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销当月开具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 纳税人因电脑或金税盘(税控盘)故障,无法正常报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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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税申报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纳税人因清税(注销)而注销发行税控设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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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注销发行前,应事前办理空白发票的退回或缴销,以及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5.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上缴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1)依法清税注销、终止纳税义务。
(2)减少分开票机。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需更换新型号防伪税控设备的,其旧型号防伪税控设备需办理注销发行。
(4)纳税人当前使用的税控设备发生损毁或盗失等情况,若继续使用的,做更换金税设备处理,不再继续使用的,报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注销发行。
6.企业在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或申请歇业的当月,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需通过“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报税”功能完成企业当月的抄报税工作。
7.纳税人携两卡潜逃并经实地核查确认为失控企业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基础事项岗对该户纳税人进行非正常户注销发行,涉及失控发票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的通知》(税总发〔2017〕133号)处理。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注销发行前,应事前办理空白发票的退回或缴销,以及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5.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上缴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1)依法清税注销、终止纳税义务。
(2)减少分开票机。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需更换新型号防伪税控设备的,其旧型号防伪税控设备需办理注销发行。
(4)纳税人当前使用的税控设备发生损毁或盗失等情况,若继续使用的,做更换金税设备处理,不再继续使用的,报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注销发行。
6.企业在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或申请歇业的当月,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需通过“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报税”功能完成企业当月的抄报税工作。
7.纳税人携两卡潜逃并经实地核查确认为失控企业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基础事项岗对该户纳税人进行非正常户注销发行,涉及失控发票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的通知》(税总发〔2017〕133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