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外出经营经营活动情况申报”信息是指《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上的信息;
“预缴增值税”信息是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上的信息。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填写“基本信息”、“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缴纳税款情况”。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1、 当前纳税人要通过【用户管理】-【报验户切换】,切换到报验户登录进行操作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