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您提供“办税不见面”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8月1日在海口市高新区和、海口市保税区、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澄迈县五个地区试点上线运行新版电子税务局(含手机APP),面向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开放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电子税务局8月1日至31日试点期间登录网址:https://dzswj.hitax.gov.cn/,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跳转登录。9月1日以后登录网址更换为: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可通过新版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模块扫码安装使用。
二、新版电子税务局用户登录方式:(一)原海南省网上办税系统用户,可通过原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二)具有税控设备(税控盘或金税盘)的纳税人,可使用税控设备及其密码进行登录;(三)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登录的纳税人,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在“忘记密码”功能重新初始化密码后即可登录;(四)自然人用户可使用手机号自行注册新用户进行登录。
三、为便利掌握新版电子税务局的操作使用,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itax.gov.cn/)的“办税服务 资料下载 其他资料”栏目下载《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简易版)及《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问题解答》。
四、在使用新版电子税务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40060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72号)中具体规范建设的功能统一、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实现了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现仅就页面及功能项的新变化作以下说明。
1、直接录入网址
登录地址(8月31日前试点期间):
https://dzswj.hitax.gov.cn
登录地址(9月1日后正式):
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正式上线可网页搜索“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收藏。
2、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跳转登录
1.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若使用360、搜狗等浏览器,建议使用极速模式。急速模式设置方法:浏览器地址栏后有内核模式切换的图标,若图标为“e”,则点击图标选择极速模式(闪电图标)。
3.若使用IE浏览器,建议8.0及以上,并进行如下设置:
(1)点击左上角“工具”按钮,点“兼容性视图设置”
(2)选中网址“Chinatax.gov.cn”,点删除(无该网址,不需操作),打勾“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Intranet站点”,点关闭。
4.登录前可点击主页右上角“环境检测”查看本地操作系统、浏览器、网络、外设等情况。
5.清理缓存:shift+ctrl+delete
电话:0898-66801715, 0898-66969016,服务投诉电话:0898-66969011 违纪举报电话:0898-66969006 ,违法检举电话:0898-12366
地址:三沙市永兴岛北京路2号办公大楼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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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新版电子税务局完成税种申报表填写后,点击【全申报】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表。全申报提交成功的,系统提示是否进行预约扣款;如选择是,则进入【预约扣款】功能,可由纳税人选择约定扣款日期。 如该页面未选择预约扣款、又打算进行预约扣款的纳税人,可点击页面右上角“预约扣款”按钮进行预约。 如不选择预约扣款,则待申报状态由“已申报(未导入)”变更为“已申报(已导入)”后12小时系统自动发起扣款(征期最后一天系统30分钟自动发起一次扣款)。 二、申报应缴税款为零的,无需预约扣款。 三、查看申报记录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时,且在系统自动扣款前,纳税人可以在【税款缴纳】模块进行手动扣款。 四、在【税款缴纳】模块可查询出未扣款成功和往期欠缴税款记录,可由纳税人进行手动扣款。
如题,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房产税申报?
房产税申报最大的变动在于把房产税税源采集和房产税申报两个菜单区分开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里,只有在税源采集里有房源信息,才会在常规申报中出现房产税申报菜单,即税源采集是房产税申报的前置功能。 在进行房源采集时,点击房产税税源采集,会跳转至一个新界面,提示两个选项:“采集表单: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和“采集表单: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前者是采集全新的房源信息,后者是对已有房源进行变更。 在“采集表单: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电子税务局将房源的基本信息和应税信息放在一张界面里进行填写。想要填写从租应税明细,必须先填写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面积,并且出租房产原值或出租面积不为0时,才会弹出填写从租应税信息的界面。想要填写从价减免信息,必须将“是否存在从价房屋减免”选择为“是”,才会弹出填写从价减免信息的界面;若想填写从租减免信息,则在从租应税信息的界面里进行填写。 在“采集表单:房产税税源信息变界面”界面,可以在操作类型中选择需对房源进行的操作,包括:税源信息变更、纳税义务终止、作废房屋、查看详细信息。选择税源信息变更,即可对该房源进行税源修改。电子税务局中,为防止纳税人误触,没有在电子税务局上直接放置变更日期的选项,只有在修改了房源应税信息(如房产原值,出租原值,出租面积等),并选择提交后,才会弹出“检测到从价应税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录入【变更日期】!”并出现变更日期菜单,此时选择变更日期再提交,即完成房源从价应税信息的变更(变更日期必须选择生效月份的前一个月)。从租应税信息不能修改,只能删除后新增。如想查看该房源全部从价信息,则需点击房源信息界面里的“全部从价信息”按钮进行查看。 房产税申报时,可以手动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不能跨年),并点击获取最新数据,会在申报界面同时弹出当期申报和往期申报信息(同金三核心申报)。也可以在申报方式菜单里选择“同时申报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房产税”、“仅申报从价计征房产税”、“仅申报从租计征房产税”,来进行对从价或从租信息申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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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申报功能中,将以上涉及税源采集的申报,分为税源采集和申报两个菜单。以房产税为例: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里,只有在该模块采集了房源信息,才会在常规申报中出现房产税申报菜单,即税源采集是房产税申报的前置功能。 申报中涉及到税源采集的功能统一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中。比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采集、环保税税源采集、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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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报后,等申报表自动导入征管系统(申报状态从已申报(未导入)转为已申报(已导入)),由征管系统生成应征数据,之后用户在税款缴纳界面才能看到该笔税款。中间可能会有一定的时间差。
请问,电子税务局的申报表的申报状态有几种?哪种状态是确定完成申报了?申报表如何导入?
(1)电子税务局的申报表申报状态分为:未申报、已申报(未导入)、已申报(已导入)、导入失败。 (2)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申报,已申报(已导入)的状态为完成申报的最终状态。纳税人在全申报之后请继续关注申报状态,若导入失败,请根据系统提示的失败原因进行处理。 (3)目前申报表在全申报之后(已申报(未导入)状态),系统会发起定时任务自动导入核心征管系统,纳税人的导入速度视当时数据量而定,通常会在当天内处理完毕。纳税人也可联系税务机关进行人工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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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子税务局提供三种扣款方式(自动扣款(预约或不预约)、手动扣款) (1)自动扣款(预约):在各税费种申报完毕点击全申报后(此时申报状态为已申报(未导入)的状态),用户可以点击“预约扣款”按钮(全申报按钮右边),选择自定义扣款时间(不能预约征期最后一天),到了预约时间,系统就会自动发起扣款任务。如该申报表已导入金三系统,则不能再发起预约扣款(目前地方税费只有部分报表已放置预约扣款按钮,如增值税申报表等)。另预约扣款只针对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且按次申报的税种申报表目前尚未添加预约扣款按钮! (2)自动扣款(不预约):针对未选择预约扣款的欠税数据,等申报状态转为已申报(已导入),系统就会自动发起扣款任务;或者之前有扣款失败的欠税数据,系统也会自动放入扣款队列里,分时间段滚动发起任务。 (3)手动扣款:申报状态转为已申报(已导入)(即已导入金三中,金三征收开票处可以看到此税款)后,除了系统自动扣款外,也可以手动扣款。功能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左侧),用户可以在此处自由选择扣款条数,系统根据所选的税种归属自动调用三方协议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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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或者左侧常见功能-税费申报及缴纳)。 申报功能:左侧为业务类型选项,包括常规申报、延期申报、逾期申报、申报作废、更正申报、预缴申报、税款缴纳、车船税代扣代缴、税源信息采集、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违章处理、历史报表查询。 (1)常规申报 用户可在常规申报界面进行原国地税税(费)种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请下载使用相关扣缴软件,软件和操作手册可至公众服务-下载中心。)常规申报中可直接对扣款结果进行查询,点击申报列表旁的“扣款结果查询”进入。 点击“纳税申报表”下方的税种名称(或依次点击各申报表),可进入申报界面。所有表单提交完毕后,请单击“全申报”按钮,完成申报操作。 (2)修改申报 未提交前,可直接修改某一数字,或点击“重写”全部重新填写;提交后,需要在原表基础上修改,请点击右上角“修改”或“作废”按钮,对相应表单进行处理。 (3)申报作废 申报作废模块仅限于征期内对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的未扣款的税费种进行作废,未申报导入的税费种可直接在“常规申报”中作废。 (4)更正申报 仅适用申报当月的两类情况:一是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对已申报并已扣款的申报表进行更正;二是在当月申报期限后至当月底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可点击“可更正的列表”进入报表更正。 (5)预缴申报 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用于建筑服务、出售和出租不动产业务的增值税预缴申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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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电子税务局规范,进行全新改版开发的一体化互联网办税服务平台,实现了业务功能与操作界面的全国统一。与老版电子税务局相比,一是实现了原国地税业务的完全融合,操作方式进一步统一。二是界面一致风格及菜单组合的全新呈现,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身份进行界面展示,打造了更加人性、友好、美观、简洁的电子税务局。三是扩充了更多的查询、互动及服务功能,为纳税人带来更便捷的办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