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多缴退抵税
一、 业务概述
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二、 业务前提
无。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查询到税票信息后,勾选后确认。
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减免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本事项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减免退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