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误收多缴退抵税操作流程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误收多缴退抵税操作流程说明

68792019-08-01 22:38  中国政务服务网

误收多缴退抵税

一、 业务概述

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二、 业务前提

无。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填写表单

点击查询按钮。

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查询到税票信息后,勾选后确认。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

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上传附报资料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减免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预览提交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本事项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减免退税申请。

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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