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首次想要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点击新增土地;
2. 输入相关数据;
3. 点击“保存”
4.点击“确定”,维护应税明细;
5.输入土地登记(必录)和减免税信息(选填);
6.点击“保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维护完成。
可查看已经维护好的土地信息,并可以作废土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