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1.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项目税收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房屋销售合同和《增量房销售信息表》,采集相关报送信息后,产生房源编号,同时记录与不动产项目编号关联关系;纳税人已销售房产发生退回的,当期应收房款栏目以负数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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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开票方后,输入开发企业识别号回车,选择不动产相关信息,然后在下方“房源及交易信息”输入增量房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
4.注意事项
带星号项目为必填项,此事项为非即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