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登记
1 功能概述
已核定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因某些原因暂停营业,使用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停业登记,打印停业通知书。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登记】 ,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 在“纳税人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停业期限起”、“停业期限止”、“报告日期”,编辑完成后,点击 “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 “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必须为个体工商户,且已定期定额认定;
2、 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 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4、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复业登记
1 功能概述
已登记停业的纳税人,停业时间到期前使用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复业登记。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复业登记】 ,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 在“纳税人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复业日期”、“报告日期”,编辑完成后,点击 “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 “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