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0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审批服务股、综合法规股、就业创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养老和失业保险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股)、工伤保险股(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另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禅城区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起草与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重点工作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出入境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0757-82787354)
(二)审批服务股。统筹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统筹本单位审批服务清单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审批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单位行风建设、办事大厅业务和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人社系统业务流程规范和窗口建设工作;承担本单位信访工作。
(联系人:陈满丽;联系电话:0757-82786527)
(三)综合法规股。负责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统筹本单位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调研和清理评估;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培训工作;统筹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建议工作。承办全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
(联系人:刘全卓;联系电话:0757-82782376)
(四)就业创业促进股。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审批;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承担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指导和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区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培训(实训)工作;负责区创业孵化基地审核和管理。
(联系人:陶武,联系电话:0757-82719156)
(五)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承担区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指导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负责承担本局作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各股室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联系人:林云,联系电话:0757-82717710)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引进办)。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担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推荐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举办各类高层次人才活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区人才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综合服务管理政策;负责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人才专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承担人才综合分析统计工作。
(联系人:虞润广,联系电话:0757-82268293)
(七)劳动关系与仲裁股(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制度、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参与、指导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和集体合同的备案工作;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企业人工成本动态变化情况监测工作;执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殷燕辉,联系电话:0757-82719556)
(八)养老和失业保险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并落实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的政策措施;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审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牵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考核工作;负责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征收、发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女干部放弃干部身份办理退休的审核;承担核准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核工作;承担核准辖区内佛山市属、禅城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补贴;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规划和标准。
(联系人:陈敬锋,联系电话:0757-82268020)
(九)工伤保险股(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工伤保险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行政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
(联系人:李永红,联系电话:0757-82268030)
(十)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处理违反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拟订实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巡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专项执法工作;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
(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0757-82268030)
机关党委。负责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联系人:霍永坚,联系电话:0757-82783905)
(十一)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引进、开发工作;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完善人事代理制度;负责指导各类应届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推荐就业工作。承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调配交流工作。负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辞职、辞退和自动离职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和挂靠人员档案管理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完成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许玉松,联系电话:0757-82787274)
(十二)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公共事务管理方面:1、负责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劳动就业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负责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就业服务统计;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事务。2、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工作。提供公益服务方面:
向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公益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其他公共就业服务。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公益服务:招聘用人指导服务;代理招聘服务;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联系人:侯杏君,联系电话:0757-82275345)
(十三)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设立政策宣传栏;)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服务,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活状况,综合年审资料,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做好孤寡、残疾、伤病等退休人员的探访慰问、帮扶服务。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费、抚恤金;集中管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建立退休人员的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协助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联系人:张召虹,联系电话:0757-82729494)
(十四)禅城区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负责社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导及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人:梁洁霞,联系电话:0757-82272750)
禅城区人社局对外办公电子邮箱:lbj@chanche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