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1. 业务概述
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进行两居单位整体或单位内部分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征信息进行清缴。同一社保应征序号的记录必须同时清缴,不可分拆。
2. 操作说明
进入单位城乡居民业务菜单页面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入主界面。
1、进入主界面,选择所属期起止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获取应缴汇总信息。
2、可点击【点击查看人员明细】按钮,进入人员明细页面,可在此页面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对应的人员明细信息,并可选择需清缴的人员明细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主界面汇总清缴。
3、在主界面勾选应征信息,点击【缴费】按钮,弹出支付方式选择页面。
4、选择缴款方式:如点击 “微信缴款”, 则生成二维码缴款界面,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进行扫码支付。
5、如果明细数量过大且需要选择部分人员清缴,可以点击【导出全部人员明细信息】,导出至Excel后可对明细信息进行删减,保留需要缴款的人员,再点击【导入excel】将文件导入,然后点击确定进行缴款。
6、也可以点击【下载模板】,下载一个空白的模板,手动录入需要缴款的人员信息,再点击【导入excel】将文件导入,然后点击确定进行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