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说明
税收调查的企业名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调查对象均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企业,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取样本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作为总局重点监控对象是必须参与税收调查工作的。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调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税务机关已维护为税收调查企业。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并提交信息表
(3) 步骤3:填写并提交企业表、货物劳务表
步骤4: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