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1、 功能说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首次申报房产税或房产信息发生变更
操作路径
(1)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税源信息采集à房产税税源采集à房产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
(2)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房产税申报
2、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3、 操作步骤
(1) 房产税源信息采集:
步骤1:主界面
注意:采集房源信息时,若是全新的房源,需要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操作,若是已有房源或之前已采集过,只需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模块填写变更信息。
步骤2:填写信息
步骤3:提交信息
(2) 房产税申报:
步骤1:主界面
步骤2:获取税源信息
步骤3:提交申报表
步骤4: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