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说明
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功能。
2、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综合信息报告à资格信息报告à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报告à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3、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行业类型,选择适用政策年度,并填写销售额信息。
(3)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适用政策年度为:XXXX年,适用政策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本年度政策适用到期后,若您符合规定条件,在下一年度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还需在下一年度首次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声明。”系统显示“确认”“返回修改”按键,提供相应功能。
当纳税人点击“确认”时,系统提示:声明内容提交保存后,将不能修改,您是否确定提交。
当纳税人点击“返回修改”时,系统返回《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4)步骤4:提交成功
(5)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